1996年3月3日,傍晚。 北京后海。 此时的后海还没有变成后来那个酒吧喧嚣、霓虹闪烁的游客聚集地。 岸边的柳树刚吐出新芽,夕阳洒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,几只野鸭在芦苇荡里穿梭,透着一股子老北京特有的静谧和慵懒。 我按照林曼给的地址,穿过几条幽深的胡同,在一座不起眼的四合院前停下了脚步。 门口挂着一块木匾,上书三个篆体字——“临湖居”。 这是云南驻京办开的一家内部餐厅,不对外挂牌,只接待“懂行”的客人。 推门而入,一股淡淡的普洱茶香混合着兰花的幽香扑面而来。 院子里的景象让我微微一愣。回廊曲折,流水潺潺,假山错落有致。穿梭其中的服务员清一色都是穿着鲜艳民族服饰的云南姑娘。 她们穿着紧身的筒裙,腰肢纤细,头上戴着银饰,走起路来环佩叮当,笑容甜美中带着几分异域风情。 那裙摆开叉极高,迈步时雪白的大腿若隐若现,银饰晃动间,乳浪轻颤,简直像一朵朵盛开的山茶花。 乍一看,我还以为误入了什么高档的烟花柳巷。 但仔细一看,周围的客人都正襟危坐,说话声音压得很低,生怕惊扰了这里的雅致。空气中没有丝毫的脂粉气,反而有一种让人心静的禅意。 我目光扫过大厅,很快就在临湖的一张窗边桌子上,找到了我的目标。 霍天宇。人称“霍少”。 盛华集团挂名副总,京城圈子里赫赫有名的顽主。 他穿着一件剪裁考究的白色立领衬衫,袖口卷起,露出一块百达翡丽。 此时他正独斟独饮,手里捏着一只白瓷酒杯,眼神望着窗外的湖水,侧脸线条如刀削般完美,既有书卷气,又不失行伍之人的英挺。 果然是个让女人看一眼就会腿软的妖孽。 我整理了一下西装,径直走了过去,拉开他对面的椅子,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。 “拼个桌。”我笑着说。 霍天宇转过头,那双桃花眼微微眯起,上下打量了我一番。他的眼神很淡,却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傲气。 “这儿空桌子很多。”他的声音很有磁性,不紧不慢。 “但我只想坐这儿。” 我自顾自地拿起桌上的酒壶,给自己倒了一杯。酒液澄澈,入口绵柔,带着一股竹子的清香。 “竹筒酒?”我赞了一句,“好酒。” 霍天宇笑了,那是看透一切的笑。 “陈野。新上任的代理CEO,把雷震天搞得灰头土脸的那个保安。” 他一口叫破了我的身份,“怎么?新官上任三把火,烧完高明,现在要来烧我了?” “不是烧你,是请你。” 我放下酒杯,开门见山,“霍总,总公司现在也是一摊烂泥。雷震天在北方虎视眈眈,魏东在西部阴奉阳违,我这个CEO就像坐在火山口上。我需要帮手。” “你需要帮手,关我什么事?” 霍天宇把玩着酒杯,漫不经心地说道,“我在公司就是个闲人,每个月领点工资,乐得清闲。那种勾心斗角的事,我不掺和,也懒得掺和。” “你不是懒得掺和,你是看不上。” 我盯着他的眼睛,“你霍大少眼高于顶,雷震天那种土匪你看不上,魏东那种伪君子你也看不上。你觉得整个盛华没一个配当你队友的人。” “没错。” 霍天宇坦然承认,“那你觉得,你配?” 他放下酒杯,身体微微前倾,那股属于京城大少的压迫感瞬间释放出来。 “陈野,我承认你有点小聪明,运气也不错。但想让我霍天宇给你打工,凭什么?” 他伸出一根手指,轻轻敲击着桌面,“论相貌,你比我英俊?” 我摇摇头:“你那张脸确实能当饭吃。” “论身家背景?” 我耸耸肩:“我祖宗八代贫农,你住大院,比不了。” “论身手?才艺?琴棋书画?” 霍天宇越说越得意,眼神里带着一丝戏谑,“我四岁练武,六岁学琴,你也配跟我比?” 我笑了。 我从兜里掏出一根烟,点燃,深吸一口,然后把烟雾吐向他那张完美的脸。 “那些我都不如你。但我有一点比你强。” “哦?哪一点?” “我比你会泡妞。” 霍天宇愣了一下,随即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,刚喝进去的一口酒差点喷出来。 “你?比我会泡妞?”他指着自己的鼻子,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,“陈野,你是来搞笑的吗?这京城里,只要我霍少勾勾手指,多少名媛……” “那是你的条件好,不是你手段高。” 我打断了他,眼神变得锐利,“如果把你这张脸蒙上,把你霍家的招牌摘了,你还能追到几个女人?而我,靠的是直觉,是手段,是对女人心的绝对掌控。” 霍天宇收起笑容,有些不服气:“吹牛谁不会。” “吹牛?” 我凑近他,压低声音,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,“林曼,你追了三年都没追到吧?” 霍天宇的脸色瞬间变了。这是他的痛处。 “我和她,只用了一个晚上。” 我看着他僵硬的表情,补上了最后一刀,“而且,是她主动的。” “砰!” 霍天宇猛地一拍桌子,那张俊脸涨得通红,死死盯着我。如果眼神能杀人,我现在已经千疮百孔了。 但他没有发作。 因为他看到了我眼中的自信,那种属于胜利者的从容。作为一个情场老手,他能分辨出男人是在吹牛还是在陈述事实。 良久,他泄气般地靠回椅子上,苦笑一声,拿起酒壶猛灌了一口。 “妈的……好白菜都让猪拱了。” 听到这句脏话,我知道,我们的距离拉近了。 “服不服?”我笑着问。 “不服。”霍天宇倔强地摇摇头,“林曼那是……那是她眼光有问题!她就喜欢你这种野路子!” 他突然指了指这间餐厅的后院方向,眼神变得有些迷离和狂热。 “你要真有本事,咱们就赌一把大的。” “赌什么?” “赌这里的老板娘。” 霍天宇压低声音,神秘兮兮地说道,“你知道我为什么天天赖在这儿不走吗?不是为了这口吃的,是为了她。” “老板娘?”我有些好奇。 “对。她叫白素素。这里的‘临湖居’,其实就是她随手开着玩的。” 霍天宇给我倒了杯酒,开始滔滔不绝,“这女人……怎么说呢,邪门得很。她不是那种俗艳的美,她有一种……气质。就像是这后海的水,看着平静,其实深不见底。她的厨艺一绝,但每天只做三桌菜,看心情接待客人,这就是所谓的‘饥饿营销’,把这帮京城的大老爷们儿吊得胃口十足。” “我在这儿耗了半年了,连个笑脸都没混上。别说约会了,多说两句话她都嫌烦。” 霍天宇叹了口气,一脸挫败,“我这辈子,就在两个女人身上栽过跟头。一个是林曼,一个就是这个白素素。” 我听着他的描述,体内的“实验室”隐隐有了一丝躁动。 看来,又是一个有着特殊基因的猎物? “怎么样?” 霍天宇挑衅地看着我,“只要你能追到白素素,让她对你动心。我霍天宇这条命卖给你都行!别说帮你对付雷震天,就是帮你把盛华翻个底朝天,我也认了!” “一言为定。” 我举起酒杯,和他重重地碰了一下。 “不过先说好,到时候你别哭鼻子。” “滚蛋!”霍天宇笑骂道,“你要是输了,就给我离林曼远点!” 达成赌约后,刚才还剑拔弩张的两个男人,瞬间变成了酒肉朋友。 “哎,陈野,你说林曼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姿势?” “无可奉告。不过我可以教你两招怎么看女人的眼神……” “真的假的?这还要看瞳孔收缩?” “当然,那是生物学。当女人动情的时候,她的呼吸频率、瞳孔大小、甚至皮肤的温度都会有微小的变化。你以前只顾着耍帅,根本没注意这些细节……” 两个男人,一瓶竹筒酒,两碟花生米。 在这个春寒料峭的傍晚,我们聊得热火朝天。 从女人的心理学聊到生理构造,从京城的名媛聊到上海的交际花。 霍天宇发现,我这个“保安”在男女之事上的见解(其实是基因实验室的理论支持),简直精辟得让他五体投地。 “高!实在是高!” 霍天宇听得眉飞色舞,“听君一席话,胜读十年书啊!看来以前我是太依赖这张脸了,走了不少弯路。” 正当我们聊得起劲时,一阵轻盈的脚步声从回廊深处传来。 霍天宇的耳朵瞬间竖了起来,刚才那副花花公子的轻浮模样瞬间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正襟危坐的绅士派头。 “嘘!来了!” 他紧张地踢了我一脚,“那个女魔头……哦不,那个仙女出来了。” 我转过头,看向回廊的尽头。 随着一阵若有若无的奇特香气,一个身影缓缓走来。 那一刻,我体内的“生物直觉”猛地跳动了一下。 这个女人,果然不简单。